
2023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2023年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新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有什么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 民法典 》正式施行,《 婚姻法 》同时废止。 现在很多的人选泽不进行婚姻的登记,就是以 同居 的关系来维持两个人的额状态,也就是说在法律上他们是不属于婚姻状态的,者在法律上有一个此来形容就是 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现在已经能够达到百分之其实的人都选择事实婚姻了,那么对 事实婚姻的认定 有什么规定?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有...
新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有什么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 民法典 》正式施行,《 婚姻法 》同时废止。 现在很多的人选泽不进行婚姻的登记,就是以 同居 的关系来维持两个人的额状态,也就是说在法律上他们是不属于婚姻状态的,者在法律上有一个此来形容就是 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现在已经能够达到百分之其实的人都选择事实婚姻了,那么对 事实婚姻的认定 有什么规定?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有...
公司法人简介范本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下面是我整理的公司法人简介范本,以供大家阅读。 公司法人简介范本(一) 桐林木业有限公司由桐林集团投资1.8亿元兴建,占地50亩,位于**县工业集聚区东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主厂房面积12000平方米,配套房屋2500平方米,引进意大...
如何理解“形成权无对应义务且具有从属性”? b、形成权无对应的义务。形成权赋予权利人得以其单方意思表示而形成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地位,相对人并不负相应的义务,只是受到拘束,容忍此项形成权的行使及其法律效果。 c、形成权具有从属性。形成权不是独立的财产权,必须依附于一定的基础权利之上,不能与所依附的权利分离而单独转让。例如,合同撤销权、解除权不得与合同相分离而转让。 形成权包括? 你好,答案是:CD。...
2022离婚最新法律规定 《婚姻法》已废止,《民法典》:离婚“新规” 《民法典》具体对离婚作出了以下新规定: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条件的...
近日, “用你名字买的房不一定是你的房” 登上了热搜第一位, 也引发了很多讨论。 本文分享相关法律知识 房产证写谁名字, 房子就是谁的吗? 看来一个案例: 六合法院曾处理一起物权确认纠纷案件。 钱某(男)和徐某(女)结婚前,钱某的母亲为两位准新人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徐某的名下,并以她的名义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 可是这段婚姻并没有持续很久。结婚四...
离婚协议书中对案涉房屋的约定虽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但案涉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约定案涉房屋归儿子李某所有,具有生活保障功能。李某享有将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请求权。李某的请求权具有特定指向性,且该权利早于本案金钱债权,李某的请求权应当优于该金钱债权受到保护。 最高院认为:原审查明,2009年11月30日,邓红与李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载明,案涉房屋归李远所...
员工在职期间,非因工作原因死亡,如突发疾病、遭遇车祸等导致死亡的,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非因工死亡补助费用,那么用人单位支付非因工死亡的标准如何衡量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一次性丧葬费补助及一次性直系亲属救济费。 我国有全国性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均对此予以了规定: 一、关于一次性丧葬费补助 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因非因工死亡的,应当由劳动保险...
离婚是婚姻的不幸 但孩子是无辜的 夫妻离婚后 并不意味着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 父母仍承担着抚养子女的义务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离婚后子女抚养相关问题 1 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 alt="孩子判给谁?抚养费怎么给?离婚后子女抚养7个问题,法官解答来了"> 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却会改变抚养方式。《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
Q 我和某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张某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我和张某自1997年起到其去世前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我为其生了两个儿子。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我的两个儿子对张某的遗产有继承权。请问,我作为孩子的母亲,对张某的遗产有继承权吗?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
离婚冷静期遇到疫情可延长吗 离婚冷静期遇到疫情是不会延长的。离婚冷静期是属于除斥期间,不会进行延长,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期间遇到疫情的,离婚冷静期的期限也不会进行延长,期满后,当事人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在三十日内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 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 忠诚是婚姻的基础, 也是家庭稳定的底线。 如果夫妻一方违背忠诚义务, 甚至重婚, 无过错方的权益法院应予以保护。 婚后男子“家外有家”构成重婚 张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步入婚姻殿堂,婚后由于妻子张某不能生育,夫妻两人经常发生纠纷。为维系婚姻,两人收养了一个孩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不料,赵某在聚会中与李某相识,很...
房子,对于已婚夫妻来说是最重要不过的事情了。婚前房和婚后房更是夫妻双方尤为关注的焦点事情。而对于这样婚前购买的房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该怎么进行分配呢?你知道吗? 当婚姻遇到感情破裂,面对房产时,有些家庭就会因为房产划分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正因为有很多类似的事情发生,这让很多准备结婚或者是已经结婚的朋友产生了划分婚前财产的想法。 而现在的婚姻法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划分也是非常明确的,并不...
都说婚姻是责任、是理解、是包容 也有婚姻是一地鸡毛 有时还充斥着暴力…… 婚内“家暴” 幸福婚姻走向分崩离析 陈某(女)与竹某(男)登记结婚后多次因琐事发生矛盾,竹某先后两次殴打陈某,导致陈某眼眶内侧壁骨折、右侧颜面区软组织肿胀,均经报警后调处,后竹某向陈某出具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对陈某实施暴力。 不料2020年初,双方又起争执,竹某用拳脚殴打陈某,致陈某多处受伤,又经...
离婚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甚至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如果感情走到最后能够好聚好散便是最好的结果,但大多事与愿违。而面对离婚,很多当事人都会疑惑是否该请律师来处理自己的离婚案件,其实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建议您请求专业律师帮助: 1. 被起诉——突然收到另一半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 很多当事人陈述,前几天还在跟对方沟通,却突然收到对方的起诉状。当看到起诉状中对方无中生有,一派胡言的控诉,以及过...
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规避房屋买卖中的税费而引发的案件,并做出了一审判决。 2016年2月,原告曹某向被告陈某购买浦东新区周浦镇的一处房屋,房价158万元。因该房屋为动迁安置房,处于限售期内,被告提出双方通过登记结婚,夫妻加名变更产权的方式进行过户,同时将交易价格变更为160万元。 办理结婚登记后,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了90%产权的过户手续,原告支付购房款144万元。 双方签署...
“在庭审过程中,张先生愿意改正错误,认错态度良好。只要双方多沟通,相互包容,互谅互让,婚姻关系完全可以维持,离婚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为了维护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一审判决不准原告马女士与被告张先生离婚。” 甘肃的马女士将丈夫起诉至甘肃省康乐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6年婚姻里,马女士与丈夫生育了一儿一女。马女士表示,丈夫与他人暧昧,还不管孩子,为了家庭,她都忍受着。但...
虽说每一个起诉离婚案件都有各自的独特之处,但是在开庭后都会按照法律设定好的流程进行审理。接下来,本离婚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为大家梳理一下离婚案件的开庭审理流程。 离婚案件的庭审可以分为多个环节,但是在每一个环节中都有一个重要的规则,即原告先,被告后。比如在就某一事实发表意见时,需要先由原告说,然后才轮到被告。除非法官认为需要被告单独就某个问题。此外,法庭上还有一个禁忌,那就是不要抢着发言,更不要打...
西安律师为您以案释法:http://www.theonelaw.cn/xian/ 案情回放 马某的妻子张某怀孕后,于2017年3月份在山东省临沂市某甲医院建立了孕产期保健档案,并按照某甲医院医师的要求,先后进行了13次B超检查,其中两次B超检查为专门针对胎儿心脏和心脏畸形的排查检查、一次中孕期唐氏综合性血清学筛查、一次胎儿染色体非整倍无创基因检测。 在上述所有的检查中,某甲医院的工作人员为张某出具...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前因后果 2020年1月,沈某(男)与李某(女)经人介绍相恋并于4月办理结婚登记,期间沈某便向李某家庭交付彩礼10万余元。婚后不久,沈某发现李某精神异常,后通过...
随着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生活压力也并没有随之减弱。很多人把时间都投入到工作中,导致在家庭中没有扮演好妻子或者丈夫的角色而引起离婚。那么,离婚起诉地有什么法律规定? 网友咨询: 离婚起诉地有什么法律规定? 赵亮律师解答: 1、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