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围绕省委中心履行职责。紧紧围绕省委十四五规划,对接重大发展战略,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认真贯彻张军检察长提出的用心用情办好小案,扎实党执政政治基础的理念,重视诉源治理,帮助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立足监督办案,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服务省级治理现代化。
-争取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对公益诉讼的进一步支持。主动向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及有关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专项工作和重大项目。探索党委、人民代表大会、被建议单位上级部门的重要诉前建议,继续将诉前检察建议纳入地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鼓励省、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案件处理中发现的治理漏洞和不足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发布专项立法或政府规章制度。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量和效率。
-通过专项监督推动整体案件处理。全面深入推进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重点关注破坏土地资源、土壤污染、专项补贴等问题,从一般监督到深入监督,努力发现和解决黑土地保护的深层次问题。实现市、县医院黑土地保护专项案件的全面覆盖。根据当地情况进行区域专项监督,指导市分公司从当地实际出发,选择小切口,组织开展1至3个区域专项监督,特别是关注土地、国家、财政领域,提高监督能力。
-深化三位一体公益保护实践。继续加强监督违法问责、打击犯罪行为、恢复公益损害三位一体的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合作,推动建立线索双向传递反馈机制,规范检察机关向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传递证据、档案标准和程序要求,严格控制线索质量,努力提高成案率和处理率,严格执行线索处理跟踪报告机制。
坚持深化公益诉讼制度
不断丰富公益保护实践。
-加强整体案件处理。全省保持基本稳定的办案规模,抓前抓早办案,确保全年办案工作稳定有序。加强省级法院、市级法院自办案件,充分发挥重大案件的主导示范作用,鼓励检察长亲自带头办案。深入开展行业、系统、领域调查,发现普遍性和深层次违法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治理。
-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整体监督。做好质量建设年,做好行政诉前程序案件备案、调查和建议;重视民事公益诉讼起诉量、赔偿金额和法院支持率。加强市、县法院重点法律文件质量评价,特别是检察建议书和起诉书。对近年来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继续做好回头看工作,全面运用自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强监督。
-深化和巩固重点领域。确保市、县医院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全面覆盖食品药品领域的案件处理。继续深化河长(湖长)+检察长合作机制,逐步探索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践。全面开展禁止食品安全和种子安全的专项监督。确保市医院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全面覆盖,各市医院至少直接在两个领域和监督若干典型的土地、国有财产公益诉讼案件,省医院将及时组织选择若干具有典型意义的优秀案件。
-积极、稳步地扩大新领域。扩大英雄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军事荣誉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护等新领域。
坚持实科学管理
不断巩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深化办案指导体系建设。注重总结重点领域办案规律方法,积极培育和分析典型案例,择优推荐省级创新项目,选择优质公益专项,制定发布办案指南,切实做好千案展示、百案评析、十案示范选树推荐工作,逐步完善我省办案指导体系。
-全面加强团队培训。根据基础业务、系统操作、扩展升级、专项培训等不同需要,开展业务培训。推进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同班培训,加强课堂指导案件。举办首届省级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通过竞赛培训选拔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选手。
-加强科学技术,帮助公益诉讼。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制度。加强与检察技术部门的合作,加强大数据分析、卫星遥感、快速检测、无人机航空摄影等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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