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可以解决哪些事?
12315可以解决: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侵害个人的权益问题。2、在消费过程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3、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
12315不仅可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而且还可以受理非消费者的投诉,只要身边存在违反法律的情形是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就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比如身边存在制假售假的商家就可以向12315平台举报。
12315的投诉范围
伪劣产品以及消费过程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都属于12315投诉受案范围,具体的受理范围如下:
(一)有明确的被诉方; (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二)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
(四)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12315不受理的范围
(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扩展资料: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产品瑕疵责任,诉讼时效为1年)
2、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产品缺陷责任,诉讼时效2年,最长不超过首次交付最初消费者10年期间)
3、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4、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5、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情况一览
12315受理范围
12315受理范围如下: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咨询、投诉;2.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或其他违监管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3.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费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以及产品价格、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12315投诉范围
“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9年3月15日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之后又上线了12315互联网平台。
12315受理范围:
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咨询、投诉;
2、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或其他违反市场监管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
3、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费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以及产品价格、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12315”工作宗旨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民排忧解难,为消费者提供热情周到、快捷的服务。“12315”工作的目的: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12315受理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咨询、投诉;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或其他违反市场监管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费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以及产品价格、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12315投诉受案范围:消费者发现其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可以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此时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并向销售者或生产者索赔,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投诉要符合以下条件:在所辖行政区域内;有明确的被投诉方;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未超出投诉期限;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投诉时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等。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全国互联网平台。
1999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上线。这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跨入互联网+时代。
拨通12315电话后,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另外拔打12315是收费的,消费者申诉案件,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如商家在异地需商家所在地区号+12315.
“12315”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热线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 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和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
“12315”工作宗旨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民排忧解难,为消费者提供热情周到、快捷的服务。
“12315”工作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
“12315”工作作风:反映敏捷、行动快速、务实高效。 “12315”
“12315”工作的目的: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12315”的承诺: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12315” 工作标准:咨询解答快、受理申诉快、调解查处快、信息反馈快。
“12315”网络建设的“四化 : 指挥现代化、处置网络化、管理规范化、行动快速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一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四十二条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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